近日,金华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4日,被告永某某从原告永某甲处购买草料,共计34970元,口头约定于2023年12月末还清欠款,并出具借据,双方签字画押。欠款到期后,被告永某某以牲畜价格波动较大,一直处于赔钱状态,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为由一直未偿还欠款,故原告诉至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珠日河便民巡回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该案件是珠日河便民巡回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近年来,珠日河便民巡回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贴近群众、便利群众的优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