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收账公司化解拖欠物业费纠纷,要求其给付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2000余元。某物业公司是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宋某为该小区的业主。自2022年起,宋某开始拖欠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某物业公司认为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服务,宋某未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故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2000余元。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标的额不大,当事人之间有调解可能,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驻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首先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力劝双方换位思考。宋某坚称其无法理解某物业公司收取垃圾处理费的行为,理由有二:其一,物业服务内容应包含垃圾处理,不应另行收费;其二,双方未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某物业公司要求其缴纳物业费没有依据。
对于宋某,调解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并安抚其情绪。首先,调解员从规范层面解答宋某的疑惑。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公司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样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垃圾处理费,原物业管理收费项目中,垃圾清扫收集费用为每月3.2元,该费用不包含垃圾清运处理费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规定常住人口按每户每月10元收取,扣除已包含在原物业管理费用中的3.2元,某物业公司要求以每月6.8元的标准支付垃圾处理费是合理合法的。其次,调解员从情理层面积极安抚宋某,引导其理解某物业公司的工作。整体上看,某物业公司能较好履行物业服务的职责,也能够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在调解员耐心劝导下,宋某同意缴纳相关费用,但不同意缴纳滞纳金。
对于某物业公司,调解员向其释明物业公司应履行好约定的义务,听取业主的意见,积极回应业主诉求,不断改进服务水平,为小区提供更好的服务。面对物业服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以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与业主沟通,共同解决问题,也可设置物业信箱,并将意见收取情况及处理结果向业主公开。经过调解员的释法说理,物业公司表示其会持续改进物业服务,增进与业主的沟通交流,共创和谐社区。
最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此案进行分析,疏导双方对立情绪,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双方最终就物业费缴纳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宋某缴纳了欠缴的物业费、垃圾处理费,某物业公司不再主张滞纳金。之后,某物业公司设置了意见信箱,方便业主表达诉求,并定期在微信群内公开业主意见以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