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又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第三人加入债务中,作为新债务人和原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债务转移,又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债务的内容,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
基本案情2023年3月15日,被告金某向原告张某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兹因家中有事、手头不足,特向张某借款,共借人民币贰万元。借款期限2023年3月15日到2023年4月14日。”同日,出借人张某向借···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提交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6886号裁定对相关裁判观点进行梳理,供读者朋友参···
法条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
本期法声律语|以案说法法声律语特邀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光辉律师,为大家讲解:为逃避债务,去转移房产有效吗?前景提要 2020年1月,小李向银行借款50万元,借期1年,到期未还款。···
当法院已经开始强制执行程序时,借款人仍有机会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双方可以重新商定还款计划并签署新的还款协议。如果双方能够成功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根据这份新的协议来暂停或中止当前的强···
原告小林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小黄、第三人小张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小林和小黄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小黄退还小林购房款及利息220万元,分期支付,最后···
在原告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陈某商业诋毁纠纷一案中,东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向原告赔偿30000元,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陈某应立即停止商业诋毁行为···